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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

作者:  发布时间:2014/5/23 16:24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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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  

    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  

   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。  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。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。   

    2 标准值   

   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:   

类别   昼间    夜间   

0类   50分贝  40分贝   

1类   55分贝  45分贝   

2类   60分贝  50分贝   

3类   65分贝  55分贝   

4类   70分贝  55分贝   

    3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  

    (1)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、高级别墅区、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。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。   

    (2)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、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。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。   

    (3)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、商业、工业混杂区。   

    (4)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。   

    (5)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,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。穿越城区的铁路主、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(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)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。   

    4 夜间突发噪声   

    夜间突发的噪声,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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