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山东格林泰克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网站

新闻中心

联系我们

山东格林泰克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
电话:18654629632
地址:东营区庐山路1188号华泰国际金融中心
东营区行政服务大厅
电话:18654629632
地址:东营区庐山路政务服务中心
广饶县行政服务大厅窗口
电话:18654629632
地址:广饶县行政服务大厅
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-> 新闻中心 -> 通知公告通知公告

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

作者:  发布时间:2015/8/31 10:06:56
分享到:

 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

2016年1月1日起施行
发表时间: 2015-08-31 来源:中国环境报 作者:
  据新华社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8月29日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。新修订的法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。
  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共设八章129条,除总则、法律责任和附则外,分别对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、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、大气污染防治措施、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、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内容作了规定。
 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童卫东介绍,这部法律主要是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,强化了地方政府责任,加强了对地方政府的监督。同时,从坚持源头治理,从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、优化产业结构、调整能源结构的角度完善了相关制度。
  童卫东说:“修法重点解决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。比如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是燃煤、工业排放、机动车排放。针对这些方面,法律中做了具体规定,尤其是对重点区域联防联治、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措施也做了明确要求。”
  法律还增加了建立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、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、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对等内容,提高了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。
在线咨询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